<%if flash_ad<>"" then Response.Write flash_ad%> 我要投稿
|
|
|
|
|
|
|
广告760*100位置BANNER
您所在的位置:兰溪之窗 > 浏览正文
建行明确以户认定第二套房
lxzc.net  发布:2007-10-16 10:50:05  来自:转载

     夫妻之间任何一方拥有住房,不管是全款购买或者贷款的,再贷款购房,都算购买第二套房,首付比例至少4成,并且,利率至少提高10%,这就是建行第二套房的实施细则。昨日,来自我市银行界的消息称,这种以户为单位的第二套房定义,可能成为行业的标准。

     据悉,建行董事长郭树清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,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“户”为单位,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,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。

     郭树清还透露,在北京等炒房比较严重的地方,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已经提高到50%。而在我市,记者了解到,对于贷款买第二套房,建行已经要求首付至少4成,对于一些信用不好、收入不稳定的群体,首付比例甚至已经提至至少50%。

     我市一银行人士表示,房贷新政的目的就是宏观调控房价,控制房贷风险,打压炒房行为,建行的第二套房细则完全能够起到预期效果,可能成为行业执行的标准。

     不过,也有消息称,结清借款再购房仍算“第一套房”,因为央行和银监会日前召集中农工建以及交行这五大国有商业银行,就“第二套房贷”问题召开联席会议,就“第二套住房”的认定标准达成三点共识:首先,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;其次,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;第三,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,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。

 

(编辑:不详) 留言评论】【在线投稿】【打印网页】【关闭窗口】【↑顶部
+ 相关信息咨讯
·上海上周一手房成交量下降26.57% 新政效力显现
·杭城9月二手房成交报告显示 大户型房源受青睐
·九“做”九“不做” 专家教你二手房买卖全攻略
·二手房交易需评估的5种情况
·公积金贷款可能成为购买“第二套房”的避风港
·山田·御景城又掀兰城抢房热潮!!
·你家的房子还好吗?----问在“罗莎”袭来之后
·中国房价高,已经进入世界最难承受地区名单!
·冬至是看选房买房确定阳光时间、房产价值的最好时
·买房不应影响生活质量 有20万买房租房哪个划算
版权与免责声明:
1.凡本网注明来源为“兰溪之窗”的所有作品,包括文字与图片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2. 凡注明"来源:xxx(非本站)"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
兰溪之窗 版权所有 Copyright© 2007 lxzc.net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04830号
兰溪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Tel: 0579-88900499 传真:0579-88900599
Add:浙江省兰溪市兰荫路88号(广电大楼) http://www.lxzc.net Mail:lxzc@lxzc.net